江苏省软件企业服务外包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本联盟的名称:江苏省软件企业服务外包联盟。
第 二 条 本联盟秘书长单位: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条 本联盟的定位:联盟是在江苏省商务厅的指导下,由省内从事软件外包为基础,进行软件研发、生产、合作、推广、应用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产业合作联盟。
第 四 条 联盟的宗旨:联盟的宗旨:提供一个合作、交流、创新的平台,提升联盟成员在软件外包领域的研发、生产、应用水平,促进软件外包关键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开拓软件外包新的应用领域,提高联盟成员在相关产品上的核心竞争力,形成联盟成员的优势资源互补,提升“江苏软件外包”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推动江苏软件外包企业快速良好发展。通过成员的共同努力,推动自主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产业链的形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一定规模实力的企业,缩短与世界同行的差距,更好地实现联盟成员的共同发展。
第 五 条 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第 六 条 本联盟接受江苏省商务厅的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配合行业协会组织国内、国际相关活动,建设软件外包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会员企业与国内、国际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联系相关国内外同行机构,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开展业务活动。主动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维护会员企业的正当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开展我省软件外包服务产业的相关信息搜集、整理、分析工作,向成员单位传递最新技术动态和市场信息,组织与开展有益于软件外包行业发展的活动,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三)发挥产业自律职能,发挥行业渠道优势,向政府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争取和承担政府产业发展重大项目;
(四)成为成员之间共享信息、培训、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协助成员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发展成员与用户的良好关系;
(六)协调、发展与标准组织、知识产权组织等相关组织的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
第三章 成员
第八条 联盟吸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准备从事软件外包服务和相关产业链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或服务的实体为成员,享受成员权利,承担成员义务。
申请成为联盟成员的条件为:
1、 承认本章程;
2、 从事或准备从软件外包服务产业链相关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或服务,并有实质性投入。
第九条 成员加入、退出与除名。
(一) 成员的加入
1、 向联盟提出书面申请;
2、 联盟成员大会批准;
3、 签署相关文件;
(二) 成员的退出
1、 向联盟提出书面退出声明;
2、 提出退出声明日起三十日后退出联盟;
说明:成员退出联盟后1年内不能申请加入联盟。
(三) 成员的除名
成员违反联盟章程及其他制度、做出不利于联盟的行为、不履行成员应尽的义务,联盟可以将该成员从联盟除名。成员从联盟除名后两年内不得申请加入联盟。
第十条 成员的权利
(一) 参加联盟成员大会,参与讨论和表决需要由联盟成员大会通过的议题;
(二) 获取联盟的信息,参加联盟、各工作组的活动;
(三) 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加盟自愿、退出自由;
(五) 有权通过联盟向政府部门反映意愿。
第十一条 成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章程,遵守联盟的各项制度、决议;
(二) 积极参加联盟的活动;
(三) 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四) 完成联盟交付的工作;
(五) 根据联盟的相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成员的变更
成员的名称发生变化,由变化后实体继承成员的资格。成员由于合并、分拆等原因发生股权变更,有联盟大会决定成员资格的变化。
第四章 组织结构
第十三条 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成员大会。
联盟成员大会的职责为:
(一)制定、修改、批准联盟章程;
(二)审议、批准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方针;
(三)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
(四)批准或否决关于成员除名的决议;
(五)选举和罢免秘书长;
(六)决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联盟成员大会会议每年召开至少一次,由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应当对通过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者紧急情况,经秘书处提议,可召开联盟成员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联盟成员大会会议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不含本数)成员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半数以上(不含本数)到会成员的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联盟大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联盟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联盟成员大会负责。秘书处成员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
秘书处职责:
(一)具体执行联盟成员大会决议,协调管理各工作组及成员在联盟内的活动;
(二)负责联盟成员大会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三)起草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四)负责受理加入联盟的申请,对申请实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五)依据联盟有关处罚制度提议除名违规成员及受理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六)向联盟成员大会提出议案;
(七)负责联盟成员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全面主持联盟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秘书长授权副秘书长成员单位代表暂时履行其职责。秘书长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联盟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由联盟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联盟终止前,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联盟发起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江苏省软件企业服务外包联盟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