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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今年年内将制定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第一张负面清单

来源:观察者   阅读次数: 1348    发布时间:2020/6/8 15:56:01   作者:观察者

 6月8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服务贸易方面,服务贸易有四种形态。其中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叫做跨境服务贸易。对上述这三种形态,今年年内将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这个负面清单之外,这三种形态的服务贸易将是自由的,将准入。”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对三种模式项下的服务贸易,如果有限制就纳入到这个负面清单,如果没有限制的,负面清单之外开放,这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的一个亮点。”王受文说道,“它将是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值得期待。”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全媒体记者:

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构建海南自贸港政策和制度体系的设计,要以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为重点,请问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在政策制度的设计上有什么样的考虑?又有什么样的特点?

王受文:

谢谢你的提问。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是全世界先进的自由贸易港的一个基本的、普遍的特征。在今天,很多区域的自由贸易协定、双边的自由贸易协定中都强调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当然,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也是我们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设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可以说是一个重点。

在制度设计过程中,我们强调要突出创新,要借鉴国际经验,要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的定位。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也要符合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整体方向。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货物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二是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有几个特点:一,要实现“零关税”。也就是说,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制定一个征税商品目录,在这个商品目录之外的产品进入自由贸易港,实行“零关税”。二,瞄准“零壁垒”。除关税措施外,在非关税措施如许可证、配额等方面,将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清单以外的货物和物品,自由进出自贸港。三,推进便利化。货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通过单一的国际贸易窗口,十分便利的进入。海关监管要体现高效便捷,货物进入自贸港是非常便利的。四,在货物贸易自由便利的情况下,我们要确保风险能够得到防范和控制,要高标准的建设口岸的基础设施,要实施智能的、精准的监管。

在服务贸易方面,服务贸易有四种形态。其中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叫做跨境服务贸易。对跨境服务贸易的这三种形态,我们要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这个负面清单之外,这三种形态的服务贸易将是自由的,将准入。服务贸易的另外一种形态叫做商业存在,就是在当地提供服务。进入要准营,准许经营就涉及到资格标准,一些技术要求有透明度、监管方面的要求,在这方面我们要做进一步的规范,使之建立商业存在也可自由便利。在服务贸易方面,我们体现既准入又准营。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体方案,我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25年之前是第一步,主要要做三方面的工作,体现早期收获。第一方面的工作,我们要在洋浦保税港区率先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政策措施。第二方面,要建立“一负三正”的清单。刚刚刘书记和沈省长也提到了,我们在全岛封关运作之前通过的“一负三正”,负面清单就是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之外商品的全部免税。要制定三个正面清单,就是对进口运营用的交通工具,对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者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所消耗的原辅料,以及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三个正面清单之内的全部免税,所以这是要做的第二个内容,作为早期收获。第三方面,我们今年年内要制定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这个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在服务贸易的三种模式,对这三种模式项下的服务贸易,如果有限制就纳入到这个负面清单,如果没有限制的,负面清单之外开放,这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的一个亮点,它将是我们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的第一张负面清单,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