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以及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印发《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